1.登门讨债
所谓登门讨债就是指债权人或者讨债人走进来,到债务人的所在地,到债务本营去,和债务人直接停止面对面的交涉、协商,直接向债务人就债的清偿停止催讨。
从古到今,登门讨债简直都已在人们心目中构成了一种思想定势。人们一遇被债务人成心拖欠债务或者一旦发现债务人居心赖债,首先想到的便是立刻找上门去登门讨债。人们这种习气性的思想形式和传统的心理要素招致古往今来大多数的讨债行为都发作在债务人的大本营里,就是说,大多数的讨债行动都是在债务人的所在停止的,就是在今天也仍然是如此。目前我国大多数的债权人和讨债人在选择讨债的场所时,也依然将债务人的所在地作为首选目的。人们为什么要将债务人所在地,将债务人的大本营作为讨债的理想的场所呢?
这是由于:
首先,债务人欠债不还被债权人追上门来讨债,人们通常都会同情支持债权人,公众言论对债务人不利。在公众心理上对债务人成心欠债不还总是存有某种水平的不满和谴责。另外,在我国的传统观念里,欠债的人们常常把人追上门来讨债视为一件不光荣的事。如今的债务人欠债固然大多数不是为了个人而是为企业、为集体,但这种传统观念在相当一局部债务人的心理依然不同水平地存在。讨债人(或债权人)依据社会言论和债务人的这种心理,主动找上门去,既能够博得言论的支持,也会得到公众的同情。另外,愈加重了债务人心理上的不光荣的觉得,由于讨债人一上门,公众就会晓得债务人的行为愈加不满,对债务人的信誉持不置信的态度,这样的结果对债务人来讲,不只是损失了面子,还会影响到他今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信誉。因而,债务人欠债不还固然是为了占点廉价,而一旦讨债人找上了门,债务人发现本人占不到什么廉价,便会主动尽快清偿债务。
第二,债权人或讨债人上门讨债,能够理解到债务人的消费运营的一些真实状况,能够理解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直正缘由,能够搞分明债务人是具有归还才能而有意拖欠,还是由于的确没有归还才能而不得不拖欠。这对讨债人的下一步行动方案有严重关系。假如债务确的确实是由于某种缘由形成无力归还到期债务,讨债人则能够依据其详细状况决议能否允许延期实行,能否对债务人提供必要的协助,能否同债务人修正或重新签署债务合同等等。假如债务人明明有偿债才能而成心拖欠不清债,那么讨债人所应当采取的措施则就大小相同了。他或者同债务人再停止交涉、纠缠,或者恳求债务人的主管部门、债务人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给予协助、仲裁,或者痛快向提出诉讼等,迫使债务人尽快清偿债务。
再次,讨债人上门讨债,便于寻求社会支持,在债务人的大本营停止讨债活动,讨债人不只要同债务人停止逆来顺受的交涉和纠缠,同时,讨债人还应当也有条件寻求债务人所在的社会力气比方经济机关、新闻媒介等的支持,能够应用各种力气对债务人施加压力。就是说,债权人或讨债人亲临债务人的大本营讨债,更便于展开讨债活动,以促使债务人尽快实行债务。
据报载,某市总工会曾特地组织一支女子讨债队协助企业登门讨债。除了讨债所应当具备的一些条件之外,每人动身时还特地带一两斤毛线在身。但凡遇到那些欠债不还的企业,这些女同志便整天坐在厂长或经理的办公室,一边打着毛线衣,一边陪着那欠债不还的经理(厂长)办公。遇到其它的客户找厂长(经理)谈消费、拉业务的人决不逃避。过不了几天,这些欠债油子乖乖地容许实行债务。这就是应用我们上面所说的登门讨债会在无形之中对债务人构成一种强大的言论压力和心理攻势。债务人毕竟还要继续做生意拉买卖。同他往来的客户一进他的办公室便看见一位催债的女同志,对他的信誉,对他的才能,对他的效益等等会立刻产生莫大的疑心,从而影响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
总之,登门讨债较之其它的讨债场所,其优势性确实比拟多、比拟明显,因此也广被人们采用。但是,也有些债务不适合在债务人的大本营而适合在其它的场所催讨。
2 .请进自家门
债权人选择本人的大本营作为施行讨债活动的地点,在普通人看来原本实属有些不可思议,以至会觉得荒唐。试想,债权人怎样可能将债务人请进本人的大本营向他要债?债务人本人走进债权人的大本营交涉债务问题那不等于债务人本人给本人戴脚镣吗?大约没有哪个债务人愿意自讨苦吃的。这些见地是有道理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固然存在着权益和义务关系,但是彼此之间都是的民事法律主体,其位置是对等的。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从属关系。假如债务人存在要赖债或者成心要拖欠债权人,他当然不愿意与债权人见面。不过,这种债务人毕竟为数不多。大多数债务人不能按合同商定的期限还债,都确的确实是避债权人的,以至有的还会主动拜见债权人,向债权人阐明状况,争获得到债权人的了解和同情,争获得到债权人同意缓期实行指摘的许诺。这种状况,债权人亲身上门讨债其理想的结果也不过是和债务人协商制定一个可行的延迟实行合同。这样的讨债结果债权人在其它场所也完整能够到达。
债权人将债务人请进本人的大本营实行讨债行为,最关键的是“请”的方式和“请”的时间。只需债权人请的方式巧妙。请的时间正好,债务人不但会高兴地承受约请,债权人也会顺利地到达其讨债的目的。什么样的方式和时间最好,这就要债权人依据各自的状况,依据各自债务人的状况而决议了。需求提示债权人的一点是,不要等到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分才想方法去向债务人追讨,虽说是亡羊补牢,犹未为晚,但毕竟是遭受一定的损失,对债权人来说最好是债务人能按时清偿债务。为此,在债务合同的期限快到之时债权人将债务人请进本人的大本营以极端巧妙的方式暗示对方要恪守债务合的商定,按时清偿到期债务,这或许能在某种水平上防患于已然。
从我们所接触的讨债实例来看,一些聪明精干的债权人用此方式到达催讨债务的目的的还真不少。更有一些干练的债权人在债务合同快到期限之际,约请债务人到府上商谈另一笔生意,或者表示极大的没趣准备和债务人再协作一次,当然其前提自然是要债务人先将快到期限的债务了却,有利可图,任何一个债务人也会乐意协作。这样债权人便会很轻松地到达索要债务的目的,至于能否真的要同债务人再继续协作,主动权仍旧支配在债权人手上。他也可能确实愿意同债务人再次协作,或许债权人所许愿的这另一笔生意仅仅只是一个诱饵,不管能否继续协作,债权人都曾经到达了讨债的目的。他同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曾经了却,他完整能够自在选择下一次协作同伴。